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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传统宗祠建筑文化专委会成立

2025-09-24 11:36:38


(氏族文化之窗讯)9月20日上午,在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的监督与指导下,由贺州学院设计学院承办的“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传统宗祠建筑文化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一次理事会议,在风景秀丽的贺州学院设计学院报告厅隆重召开。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会长李春林、秘书长杨东生,以及研究会办公室行政人员等领导出席活动。来自全国的专家学者、高校领导、首届理事会成员单位代表、贺州学院设计学院主要领导及学生代表等近200人参加了成立大会。
广东省文化传播学会氏族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陆上堂、氏族文化研究平台前瞻策略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吴廷玉教授应主办方邀请参会,并荣幸受聘为该专业委员会顾问。



 
在主管单位的指导与监督下,首届理事会会议顺利完成选举程序,贺州学院设计学院院长张锋当选第一届理事会主任。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秘书长杨东生现场宣读了各项任命文件,李春林会长为相关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及专委会牌匾。
 
  
颁发仪式后,新当选的专家委员会主任陈汗青发表致辞。他高度肯定了传统宗祠建筑文化专业委员会成立的重要意义,指出该委员会的设立不仅是对宗祠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重要深化,更是对国家文化传承与创新战略的积极回应。传统宗祠建筑作为中国建筑文化遗产中极具代表性的空间类型,既是宗族血缘与地缘秩序的物质载体,也凝聚了民族信仰、礼制文化、艺术美学与营造智慧,深刻体现了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建筑团体特征。系统开展宗祠建筑文化研究,不仅是建筑学与遗产保护等领域的重要课题,更关乎中华文化认同与传统延续。专委会的核心使命在于整合跨学科研究力量,构建更加完善的建筑文化学术体系与方法论,借助人工智能与文化传播等多维视角,推动系统性、整体性研究,汇聚建筑、设计、历史、人类学、民族学等多领域专家共同推进宗祠建筑价值评估体系的建设。

 


他还强调,将充分发挥贺州学院设计学院及广西地区高校的科研优势,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中国民族建筑研究的深入发展。
 

专委会顾问吴廷玉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代表中国民族特色的建筑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官式建筑,如宫廷建筑;二是民间建筑,以祠堂建筑为代表。以往因历史与政治等原因,相关研究与保护工作较为薄弱。他引用重要讲话指出,中国人有“魂脉”与“根脉”两大脉络:“魂脉”即马克思主义,“根脉”则为中国传统文化,而传统文化正体现在祠堂、家风等载体中,亟待抢救与传承。因此,专委会的成立具有重大意义,若运用得当,将对延续文化“根脉”发挥实质性作用。
 
 
 
陆上堂在致辞中表示,传统宗祠建筑文化专业委员会与氏族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虽研究方向各有侧重,但具备较强的互补性。前者侧重于宗祠建筑本体的学术研究,后者更关注与宗祠相关的文化现象及其内涵。传统宗祠建筑文化是氏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建筑构件、选址、方位、规格到用材与施工周期,无不承载着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表达。宗祠文化研究的意义在于挖掘与梳理传统精华,并运用当代高科技与大数据技术,构建符合新生代文化需求的现代文化宗祠。专委会的成立,必将对全国特别是岭南地区的传统宗祠建筑研究起到积极的推动与引领作用。他以此次大会为契机,呼吁各方强强联合,共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传播。
 

新当选的理事会主任张锋在致辞中感谢主管领导、专家学者及理事会成员的支持,并对专委会的成立宗旨、工作方向与发展愿景进行了阐述。
最后,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会长作指导性发言,并对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祝贺。


 

会后,氏族文化专业委员会、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及传统宗祠建筑文化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进行了交流座谈,就未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族建筑与传统宗祠建筑学术交流、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等合作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研讨。
 

 
附:【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简介】: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以下称研究会)是1995 年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建设部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一级学术社团,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曾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目前,研究会下设二级分支机构 12 个。
研究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发展民族建筑事业,弘扬民族建筑文化,致力于提升民族传统建筑的保护、利用和科研水平,推崇各民族建筑艺术风格的独特性和多样性,促进各民族建筑文化的融合创新发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业务范围是:
1.挖掘研究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优秀建筑文化符号,推进各民族建筑领域的交往交流交融,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2.收集整理中国各民族各个历史时期传统建筑文化资料,总结和研究历代建筑艺术、建筑技术(设计方法、施工工艺、建筑工具、建筑材料等等)形成与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并提出理论性成果;同时关注当代民族建筑实践和发展的总结与研究。
3.研究中国各民族建筑的变迁与发展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地理、气候和民族宗教信仰、生活习俗、人口变化等的关系,深层次地揭示建筑发展的规律,为民族建筑的保护、开发与发展提供依据,
4.开展调查研究,建立我国建筑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库,为向主管部门开展民族建筑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建议;设立民族建筑保护专项基金,为民族建筑的保护利用提供资金支持。
5.广泛宣传、弘扬中国民族建筑文化,依照有关规定,编印、出版有关民族建筑的研究成果和论著;开展有关民族建筑的公益活动,普及提高群众爱护及重视民族建筑文化的意识。
6.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内外的相关学术组织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举办讲座、专业培训班,培养从事民族建筑保护、开发与建设的人才。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奖励活动。
8.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民族建筑行业从业者的意见和呼声,
9.为各级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在民族建筑保护与开发、传统文化发掘与整理工作提供咨询规划服务。

 
(氏族文化之窗供稿)
责任编辑:野之章